參考(先期)環境審查結果(主要為重大/環境考量面清查結果及法規鑑別結果),提供作為企業/組織研擬訂定環境政策、目標、標的之依據。 針對(先期)環境審查結果(主要為重大/環境考量面清查結果及法規鑑別結果),及依據企業/組織之環境政策例、目標例、標的例,訂出適合企業/組織本身之"環境管理方案例"以達成目標、標的,而環境管理方案的研訂過程也可以尋求外界的協助,如果對於污染預防(工業減廢)或希望更慎重規劃可行而具效益之方案者,不妨參考本站提供之"線上工業減廢評估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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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責分工 | 全員參與 | 污染預防 | 持續改善 |
訓練、認知及能力(4.4.2) | ISO 14001推動負責部門負責對企業/組織環境政策、目標、標的、環境管理方案彙整、呈報、辦理檢討會議及傳達說明等工作。辦理其必要時有關之教育訓練內容、時間之研訂與實施。 | 召開環境政策、目標、標的、環境管理方案檢討會議以擬訂之。該會議須最少有涵蓋企業/組織活動所有範圍之主管參與,並將有關之會議結果內容對其各所屬說明。 | 環境政策、目標、標的、環境管理方案內容優先納入具污染預防效益者。 | 環境政策、目標、標的、環境管理方案內容需有依一定時間間隔(如每年或每二年或每三年等)、企業/組織活動改變、員工隨時反應、外部專家學者建議等狀況而認為(由ISO 14001推動負責部門負責彙整研判)有其檢討需求時之修訂機制(原則上環境政策經一定程序公開後,不建議輕易變更,而環境目標、標的則可較具彈性調整之)。(參見"不符合、矯正及預防措施"之說明) |
溝通(4.4.3) | 確定之企業/組織環境政策、目標、標的、環境管理方案由ISO 14001推動負責部門負責以各種可行方式(如公告、公文、海報、廣播、e-mail、辦理相關活動、廣告等)傳達至企業/組織全體員工及供應商、客戶、利害相關者。ISO 14001推動負責部門負責答覆其他單位/部門之詢問(詢答方式,聯繫方式依循既有內部溝通管道) 。 | 與各部門/單位及供應商、客戶、利害相關者有關之環境政策、目標、標的、環境管理方案,依循既有內部/外部溝通管道,傳達至各部門/單位或供應商、客戶、利害相關者。 | ***** | ***** |
環境管理系統之文件化(4.4.4) | 由ISO 14001推動負責部門將本欄各重要說明納入"環境管理手冊"。 | 由ISO 14001推動負責部門將本欄各重要說明納入"環境管理手冊"。 | 由ISO 14001推動負責部門將本欄各重要說明納入"環境管理手冊"。 | 由ISO 14001推動負責部門將本欄各重要說明納入"環境管理手冊"。 |
文件管制(4.4.5) | 須由ISO 14001推動負責部門建立確定之企業/組織環境政策、目標、標的、環境管理方案之文件,並由文件管制單位負責發行及管制。ISO 14001推動負責部門亦須保存其原件或影本,並分類標示歸檔。 | ISO 14001推動負責部門以外其他部門亦需保存由文件管制單位發行之相關環境政策、目標、標的、環境管理方案文件,並分類標示歸檔。 | ***** | 建立相關文件之"易查性"及確保為最新版本之程序。 |
作業管制(4.4.6) | 由ISO 14001推動負責部門負責"環境政策、目標、標的、環境管理方案研訂"之作業程序制訂。依本欄各重要說明及企業/組織實際運作方式納入程序及其他各階有關文件。 | 依本欄各重要說明及企業/組織實際運作方式納入"環境政策、目標、標的、環境管理方案研訂"作業程序及其他各階有關文件。 | 依本欄各重要說明及企業/組織實際運作方式納入"環境政策、目標、標的、環境管理方案研訂"作業程序及其他各階有關文件。 |
依本欄各重要說明及企業/組織實際運作方式納入"環境政策、目標、標的、環境管理方案研訂"作業程序及其他各階有關文件。 環境管理方案需有完成進度時程之規劃、考核方式。 |
紀錄(4.5.3) | 環境政策、目標、標的、環境管理方案彙整、呈報、辦理檢討會議及傳達說明等工作過程("環境政策、目標、標的、環境管理方案研訂"作業程序制訂、施行過程)相關紀錄由ISO 14001推動負責部門依內部檔案分類標示歸檔。 | 各部門/單位需保存相關會議紀錄及傳答說明紀錄(作業過程相關紀錄),並依內部檔案分類標示歸檔。 | ***** | ***** |
| 啟始會議 | 環境考量面清查 | 法規鑑別 | 環境政策、目標、標的、環境管理方案 | 緊急事件準備與應變 | |
| 監督與量測 | 不符合、矯正及預防措施 | 環境管理系統稽核 | 管理階層審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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