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器或乾電池販賣業者範圍、應回收廢容器或廢乾電池項目

及應設置之資源回收設施

 

 

販賣業者種類

範圍

應回收廢容器或廢乾電池項目

資源回收設施

量販店業

提供綜合商品批發或零售,結合倉儲與賣場一體之業者。

一、 廢容器。

二、 廢乾電池。

一、 回收點標示。

二、 廢容器回收筒。

三、 廢乾電池回收筒。

超級市場業

提供家庭日常用品、食品零售,並附生鮮或組合料理食品者,包含以員工消費合作社或聯合社形態經營之業者。

一、 廢容器。

二、 廢乾電池。

一、 回收點標示。

二、 廢容器回收筒。

三、 廢乾電池回收筒。

連鎖便利商店業

從事提供便利性商品如速食品、飲料、日常用品及服務性商品以滿足顧客即刻所需,而以連鎖形態經營之業者。

一、 廢容器。

二、 廢乾電池。

一、 回收點標示。

二、 廢容器回收筒。

三、 廢乾電池回收筒。

連鎖清潔及化妝品零售業

販賣化妝品或日常清潔用品,並以連鎖形態經營之業者。

一、 廢容器。

二、 廢乾電池。

一、 回收點標示。

二、 廢容器回收筒。

三、 廢乾電池回收筒。

交通場站便利商店業

設置於大眾捷運車站、鐵路客運車站、公路客運車站、民航機場或高速公路服務區,並提供便利性商品如速食品、飲料、日常用品及服務性商品以滿足顧客即刻所需之業者。

一、 廢容器。

二、 廢乾電池。

一、 回收點標示。

二、 廢容器回收筒。

三、 廢乾電池回收筒。

汽機車加油站

具有加油設施及貯油槽,並販賣汽、機車用汽、柴油及潤滑油之零售業者。

廢潤滑油容器。

一、 回收點標示。

二、 廢潤滑油容器回收筒。

汽機車加油站包裝飲料販賣業

設置於汽機車加油站,並販賣(包括自動販賣)包裝飲料之業者。

廢容器。

一、 回收點標示。

二、 廢容器回收筒。

無線通信器材零售業

具有對一般消費者營業之場所,販賣含乾電池之無線電、無線電話等無線通信器材、或其乾電池之零售業者。

廢乾電池。

一、 回收點標示。

二、 廢乾電池回收筒。

攝影器材零售業

具有對一般消費者營業之場所,販賣含乾電池之照相機、攝影機等攝影器材、或其乾電池之零售業者。

廢乾電池。

一、 回收點標示。

二、 廢乾電池回收筒。

 

 

 

上列說明僅供參考

綠訊環境事業有限公司

241台北縣三重市中正北路118巷2號4樓

Tel:(02)29854221   Fax:(02)29855414

  e-mail:general@eehome.com.tw
回法規鑑別分類頁
回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