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縣瑞芳鎮氣體工廠乙炔氣爆事件 | |
發生時間 | 2005年2月16日上午8時30分左右。 |
發生地點 | 台北縣瑞芳鎮益華氣體公司所在之廠區內。 |
天氣 | ----- |
事件描述 |
一生產乙炔氣體之工廠於春節年假過後甫開工未久進行動火作業致引起強烈氣爆,雖未引發火災,仍造成兩名作業人員重傷送醫。 |
環境衝擊 | 作業人員受傷。 |
可能原因 | 危險場所動火管制疏失。 |
環境考量 |
一般具易燃易爆之作業場所或工廠均會有嚴格之動火管制,以預防可能之危害風險,本事件之乙炔製造分裝工廠相信亦有相當之動火管制作業程序,然仍發生氣爆,顯見習以為常的漠視安全程序,固然方便,但是在各種風險條件剛好充分之下,所要付出的代價又常是令人悔之已晚。 易燃易爆儲存或工作場所須確保適當之常態通風。 易燃易爆儲存或工作場所因休假或其他因素多日未運作時,制定設備安全啟動程序。 建立易燃易爆儲存或工作場所設置危害物質之監測評估系統。 乙炔(Acetylene),參見勞委會/工研院之物質安全資料表說明(瀏覽時需安裝Acrobat Read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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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事件: | 2005/5/28 高雄縣仁武鄉和桐化工乙炔廠乙炔鋼瓶傾倒引發氣爆事件(台灣日報剪報) |
2005/9/8 高雄縣林園工業區乙炔廠氣爆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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