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縣查獲爆發斃死豬肉流入市面事件 | |
發生時間 | 2005年2月2日。 |
發生地點 | 台中縣潭子鄉克難食品行及其工廠。 |
天氣 | --- |
事件描述 |
雲林縣檢調單位接獲線報指出雲林地區之斃死豬肉有流入台中縣潭子之肉品加工廠情形,經檢調、衛生、警察單位聯合查緝下,查獲克難食品行儲放之問題肉品,並因而爆發全台斃死豬肉品流入市場之嚴重問題。 |
環境衝擊 | 未妥善處理之問題豬肉加工、販賣、使用過程均會增加散佈感染原之機率。 |
可能原因 | 斃死禽畜處理清運體系管制不當。 |
環境考量 |
各類型養豬戶所產生的斃死豬問題,屬農業廢棄物清理的一環,在資源化源則下讓斃死豬進入化製體系應是最佳處理方式。 然而清運斃死豬過程中清運相關人員將其中外表看不出問題之瘦肉為主之部分截取後以各種管道流入市面,此為長期既存之問題,之所以甚少爆發民眾食用斃死豬肉後之感染事件,概因其食用前多經高溫之烹煮。也正因其不易為人察覺且利潤豐富,主管機關欲有效杜絕實甚為困難。基於斃死豬肉豐厚利益及不易察覺特性,預期問題將長期存在。 主管(環保、衛生、農政)機關: 化製場清運及作業衛生管理之法規完備化(現有針對性法規:「化製場之消毒方法消毒設備及管理辦法」)。 列管追蹤現有代集運法人及化製場之清運量、清運對象及資源化產品數量。 調整斃死豬來源養豬場/屠宰場、清運集運業者、化製業者之短漏報斃死豬數量之違規責任,當然須配合應有查核執行機制之建立。 化製場:
建立斃死豬清運管制程序,防止清運與化製處理數量之不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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