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新豐鄉爆竹廠爆炸事件 | |
發生時間 | 2004年10月11日上午10時半左右。 |
發生地點 | 新竹縣新豐鄉雲光爆竹煙火公司製造廠區。 |
天氣 | 晴天。 |
事件描述 |
一合法爆竹製造公司將部分廠區出租其他爆竹業者,事件發生於其廠區第十一配藥室之作業不慎,並因而產生連鎖爆炸。爆炸威力將廠區夷為平地,造成作業人員3死11傷。 |
環境衝擊 | 包括各類爆竹產品及原料之大量與同時爆炸,相關環境衝擊明顯: 水:大量帶有相關酸性物質液體及消防水進入土壤及排水系統。 空氣:酸性氣體及高溫煙塵明顯污染附近之農田、植物及居家環境。 |
可能原因 | 不明。 |
環境考量 |
易燃易爆物品之取用後須有確保隔絕曝露於空氣之設施與管理措施。 易燃易爆物品之儲放考量設專區及人員管制措施以降低不當作業之可能性。 易燃易爆物品之儲放設施、運輸媒介、倉庫等涉人員作業接觸範圍,設明顯之標示。 易燃易爆物品之儲放倉庫/區域內須確保地面之清潔,防止物品經取用後之不慎遺漏現場造成潛在危害。 易燃易爆物品儲放倉庫或區域其相關之電氣、動力設施應儘量減少,必要時應採防爆等級之替代裝置。 參考法規:爆竹煙火製造儲存販賣場所設置及安全管理辦法。勞工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一百七十一條:雇主對於引起火災及爆炸危險之場所,應依左列規定:一、不得設置有火花、電弧或用高溫成為發火源之虞之機械、器具或設備等。二、標示嚴禁煙火及禁止無關人員進入,並規定勞工不得使用明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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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事件: | 2003/11/22嘉義縣三元化工廠爆炸事件 |
2004/6/7嘉義縣六腳鄉地下爆竹廠爆炸事件 | |
2005/4/2雲林縣土庫鎮地下爆竹廠爆炸事件 | |
2008/7/17嘉義縣民雄鄉頂崙村地下爆竹倉庫爆炸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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